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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法規概要(102 年度) 申論題討論區


1. 

甲以其夫乙為被保險人,向A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契約,指定自己為受益人。嗣後甲與乙二人離婚。試問:
(一)若乙因自覺有道德危險,其有何法律上之依據得使該保險契約之效力終止?
(二)若乙離婚後未為任何主張,其後於保險期間內死亡,甲向A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時,A保險公司可否主張甲無保險利益,保險契約已於離婚時失效為由,拒絕支付保險金?

(得分:3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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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 甲為自己向乙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,約定保險金額100萬元,並指定其父丙為受益人。甲於101年12月10日將填載完成並簽名之要保書交付乙保險公司之業務員丁,同時預付第1期之保險費。丁於同日立即將要保書與保險費送回公司進行核保,但甲不幸於翌日即發生車禍死亡。乙保險公司得知甲死亡之事實,遂因此而不予承保。丙以乙保險公司已經收取保險費,應負保險責任為由,訴請給付保險金,其請求是否有理由?(得分:20)  .... 進入討論   ..請先登入會員  [申請帳號]